国家非遗名录《义门陈家法三十三条》读感之二

《光秀谈家法》之二

“一、立主事一人,副主事两人,掌管内外诸事。内则敦睦九族,协和上下,束辖弟侄,日出从事,必令各司其局,勿相夺伦;照管老少应需之资,男女婚嫁之给;三时茶饭,节朔聚饮,如何布办;纽配诸庄费用多寡,一依下项规则施行。外则迎接亲姻,礼待宾客,吉凶筵席,迎送之仪,一依下项规则施行。此三人不拘长少任之,或有干父之子,或有克家之人,但择廉谨立操仁恕者委之,不限年月。倘有辞状乞替,请众详之。其年力稍优者,家长则且举晋,或年有弱者,众则择人替之。仍不论长少,务在得其人而已。”

今天讲国家非遗名录《义门陈家法三十三条》之第一条。这一条被引用最多,其在整个家法中的地位也是第一的。它解决的是家庭的主要领导问题,是义门陈家庭组织架构的顶层人事安排问题。从文句来看,这一条可分三层意思,第一层意思从“内则敦睦九族”到“纽配诸庄费用多寡,一依下项规则施行”,讲的是主事、副主事对家庭内部的职责。第二层意思是从“外则迎接亲姻”到第二句“一依下项规则施行”,内容是明确主事、副主事在家庭与外界交往时所肩负的职能。第三层意思是从“此三人不拘长少任之”到整条最后一句“务在得其人而已”。这第三层意思提出了任用主事、副主事的基本原则、具体标准、任职期限以及选拔任用的关键程序。因此,人们推崇义门陈家法时首先推崇的就是这一条。不少学者和义门陈后代写的关于义门陈的文章,大多都会从这第一条展开思路、进行评价。

下面一层一层地讲读。在第一层关于主事、副主事对内的职责中,家法共列了四款内容。第一款项可概括为管人的协调上下关系的职责。关于“敦睦九族”中的“敦睦”一词,现代汉语中仍然有这个词语,敦就是敦促、督促的意思,睦就是和睦的意思,合起来就是督促家内九族和睦的意思。“敦睦”二字也可看作是义门陈这户人家之所以成为义门陈的标志性字词之一。据历史记载,明朝嘉靖年间,为表彰义门陈的事绩,以教化乡民,九江府在义门陈遗址就曾立石坊,石坊上头镌刻的两个字就是“敦睦”。“敦睦九族”的“九族”要稍事作解。九族,一般指九代直系亲属。除自己以外,上及父亲、祖父、曾祖父、高祖父,下级儿子、孙子、曾孙、玄孙,共九代,称九族。也有与母亲、祖母两方联系起来凑成九族的说法。义门陈家法中的“敦睦九族”,明显是指父亲这边的直系九代亲属。在这“内则”第一款项之中,还有“束辖”、“各司其局”的“局”、“伦”等几个字需要解释。“束辖”,在现代汉语中没有这个词,但有管束、管辖。简单理解“束辖”就是现在的管理的意思。拓展一点字源、词源知识,“束”字是象形文字,木用绳子捆绑起来,当然就是管束;“辖”是车字旁,它本意是指古代车轴末端的挡铁。既然是防止车轮脱落的挡铁,当然可延伸理解为掌控、管辖了。各司其局中的“局”字,如果换成各司其职、各司其事,现代人就好理解了,这三者的意思也基本是一样的。另外,“局”字有语词局部,从“局部”这一含义出发,也能理解“各司其局”就是各自管理好自己负责的那一部分工作。还有一个“伦”字,人伦、伦理道德是儒家思想的主要内容,所以,这里展开一点来讲。伦就是指人伦,是指人与人之间的道德关系。古代以君臣、父子、夫妻、兄弟、朋友为五伦。《孟子•滕文公上》有言“教以人伦,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遵照“五伦”要求行事的理念,可能是流淌在多数国人血液之中的理念。也正因为如此,社会上常在民族自信与现代文明之间打口水仗。可能再过两千年中华民族仍然是遵从“五伦”的民族。第二款项“照管老少应需之资,男女婚嫁之给”,这话明明白白,不用解释。要提醒注意的是,“给”读(ji)不都(gei)。第三款项共三句话,“节朔聚饮”中的“朔”字,现代人可能不太熟悉,这里的朔是指朔日,朔日就是农历每月的初一,还有晦日,是农历每月的最后一天,这两日是紧挨着的,这两日天上都没有月亮,月亮不见了,天上漆黑,给古人以阴森恐怖之感。据说唐人在这两日有驱邪避灾、祈求幸福的习俗,崇公将朔字写进节日聚饮的文字之中,也恰好印证了唐人有朔日祈福习俗之说。我知道在瑞昌市武蛟乡细屋陈村,村里至今还有“管月”的习俗(每月安排一户人家于农历初一、十五到祠堂上香敬祖,轮流互转,不在家的还想办法请人代劳,改开以来从未间断)。这“管月”不知与唐人、与义门陈的先祖的朔日祈福是否有传承关系?第四款项“纽配诸庄费用多寡”中的“纽配”,现在汉语之中不见这一语词,猜一猜能知道是分配、配给、调配的意思,看看文词,好象“纽配”写得更妙。“纽”的本意是指纽带、是系结用的绳子,在分配给诸庄的费用之前,如果不将家中各庄收入像纽带一样先“系结”在一起,不知总数总量,怎么去调配、分配呢?所以我认为“纽配”用的好、用的妙,为此,一千多年后的义门陈后裔为老老老老祖宗崇公点赞了!第二层意思,关于主事、副主事对外职能的表述,文字清楚明白一看就懂,就不赘说了。

《义门陈家法三十三条》第一条的第三层意思是这第一条的精华内容。“此三人不拘长少任之”这句话,是任用主事、副主事的用人原则,这一原则打破了嫡传的弊端,从大原则上奠定了用人的牢固基础,为家族组建优秀的领导班子、优秀的工作团队打开了大门。这也是几千年中华民族治家史上不曾有的创举。紧接着的“干父之子”、“克家之人”有人说是成语,但我没查到。仅从文字出发,也是可以理解“干父之子”与“克家之人”的含义的。现代汉语成语之中有才干、干才、将才等词语,一般而言这些语词都是指办事能力强的人。“干父之子”,从字面上看就是指能干好父亲所干事情的儿子,换句话说,是能继承父亲事业的能力强的儿子。“克”字的含义不少,在“克家之人”中是能够的意思,如果直接解释为“能够家业的人”,这句话就不通了,似乎少了一个动词“继承”,古文常用省略语,按文意“克”字之后应该还有一个体现继承意思的字,比如成语“克绍箕裘”,在克字之后就有个绍字,绍子就是继承的意思。把干父之子、克家之人两句联系起来看,就是指在任用主事、副主事时,既可以任用前任的能干的儿子,也可以选用其他非主事、副主事儿子的能干的其他优秀家人。

“但择廉谨立操仁恕者委之”这句话是这层意思的又一个亮点,是选任主事、副主事的六个字的具体标准。廉在古文中有好几个意思,可能现代人一看到廉字,就会想到廉洁、清廉,就会想到反腐败、抓贪官,在这里廉字可能不是或不全是指廉洁,而是指正直。现代汉语中有廉正这个词,字典把廉正中的廉字解释为廉洁,把正字解释为正直,其实在古代廉字本身就有正直的意思,如《韩非子•五蠹》中有“今兄弟被侵必攻者,廉也。”,这句话中的廉字就是正直的意思。考虑到今人的思维习惯,就把任用主事、副主事的第一个具体标准“廉”字理解成廉正(注意不是廉政),至于崇公毛笔在纸上落下这个廉字时,心里想主事、副主事首先要做到正直,还是首先要具备廉洁不贪,今人不得而知,或许两者兼而有之吧!要想弄明白崇公的原意,可能只有待晚上做个梦,问问先祖他当时是怎么想的。“谨”字标准不难理解,就是办事谨慎、思维缜密的意思。一个想事、做事粗枝大叶、漏洞百出、马马虎虎的人是断然不能当领导的。“立”字标准用的应该是引申义,它的原意是指人站立,站立着就不是弯曲的,不弯曲就不软弱,不软弱就是坚毅,因此,可能这里的立字应该理解为一种坚毅的品格。第四个具体标准是“操”字,可以想到操守、节操、操行,是对人的品德、品行层面的要求;“操”字还有拿着、握在手里的意思,引申为掌握、控制,因而,也可以把这里的“操”字标准理解为具有善于把控事物的良好素质。崇公在写这操字标准时,会不会是指良好的把控能力?不好下结论,但这样解释也能解释得通。当然,也许崇公根本没有这个意思,如果他知道有后人这样解读他的“操”字标准,他可能会笑一笑。“仁”字标准比较好理解,现代汉语中有仁爱、仁慈,要义在于一个爰心的爱字。仁是儒家思想的核心词汇,排在“五常”(仁、义、礼、智、信)之首。在家法之中写上“仁”的标准可以理解为当主事的要有爱心,要有对全体家人及社会的大爱。“恕”字在古文中有两个意思,一是用自己的心推想别人的心,名言“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就寓含了这个意思。二是宽恕、饶恕、原谅的意思,能否宽恕人、饶恕人,反映出一个人的胸襟是否宽广,鸡肠鼠肚的人是很难有这种美德的。我们的教育一直希望塑造出胸怀宽广、目光远大的人,近些年有个高频词叫做“格局”,这词可能是来自海峡对岸,其折射出的意思与家法“恕”字标准的要求都是一致的。恕字的第一个同理心的意思可能不是家法选人标准中“恕”字的内涵。

在更早的时候,考察、评价干部的具体标准是德、能、勤、绩四个字,后来又加上一个廉字,成为德、能、勤、绩、廉五个字,比义门陈家法选拔主事的具体标准要少,虽然两者都有“廉”字,但廉的位置次序不同。义门陈家法制定选择主事、副主事的标准时为何首推“廉”字?是不是在选人用人时廉真的应该放在首位?是不是只有廉字标准过关了,才可能成为一个好领导?还有是不是和平守业时期更需要廉字的作用?而变革动乱时在用人上廉就不那么重要了?就像改革开放初期一样,此时更注重的是人才,是能人,是唯才是举,是不拘一格降人才!这些问题放在大历史中都值得研究。

在《义门陈家法三十三条》第一条第三层意思中,还有主事、副主事在任期上的“不限年月”的规定,与所谓的现代文明不一样。制定义门陈家法的先祖考虑问题很细致,对主事、副主事(主持家中事务)中途请辞的,也作了规定。一种情况是“其年力稍优者,家长则且举晋”。“年力稍优”就是年纪和体力还好、还可以的;“家长则且举晋”中的“家长”应是指家中长辈,“晋”是进、上进的意思,整个后句的意思是家中长辈出面做好思想工作,鼓励请辞者克服困难,奋发向上,勇于担当,继续干好主事工作。另一种情况是“年有弱者”就“众则择人替之”,用了一个“众”字,叫家人共推,而不像前一种情况一样由家中长辈出来劝进。

《义门陈家法三十三条》的第一条讲完了。大脑中还剩一个词汇,就是“民主”二字,有人说从义门陈家法的这一条“看”到了现代的民主政治,这大概是过度联想、过度解读吧!所谓现代民主,它是有自由与平等两个前提的,没有人身的自由,没有人人生而平等的理念,哪来的民主?上文已把“伦”字做了一些拓展,介绍了中国古代社会的“五伦”,在等级森严的古代家庭之中,哪有什么民主?如果说有那也只是今人的臆想罢了。古江州义门陈氏在推任谁当主事、副主事事情上,突出强调“仍不论长少,务在得其人而已。”可能是其先辈治国的历史教训在治家上的运用;也是可能是适应现实环境、保持家族兴旺的必然要求。

(陈光秀 2022年9月5日于南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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