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佳书院之耕读传家

耕读传家

江州义门陈家族,唐宋时是著名的“耕读之家”。这个家族男耕女织,共同劳动,以农业为其衣食所系,维持正常的生存。而知书达理,重视教育则是其兴旺发达的命脉所在。因此,既耕又读,“耕读之家”成了义门陈传家之宝。

“耕读传家”也是我国古代家族治家的正确举措。耕读传家的一般目的, “在于造就一批恪守‘孝悌忠信礼义廉耻’为先、具备一定才能的‘士’,以此醇化世风,教化四民,使国家安定而益昌盛。”因此, “古者,家有塾,乡有庠,州有序,国有学,固无人不在所教之中”。

陈崇于唐僖宗年间任江州长史时,与官僚贵族交游日广,深知要搞好修身、齐家、治国,只有重视教育,培养人才;孝义治家的同时,还必需耕读传家。乃由家庭出资,创办高低两级的学校,低级为“书屋”,高级为“书堂”。除建有专用校舍外,并置学田,作为固定的教育资金,并在《家法三十三条》中,第八、第九两条规定了“书屋”和“书堂”之事:

第八条: “立书堂一所於东佳庄,弟侄子姓有赋性聪敏者,务令入学,稍有与功业应举者,除现置书籍外,须令添置。于书生中立一人掌书籍,出入须令照管,不得遗失,或者宾客止修业者,供应并出东佳庄。”

第九条: “立书屋一所於住宅之西,教授童蒙。每年正月择吉日起馆,至冬十二月解散。童子七岁令入学,至十五岁出学。有能者令入东佳。逐年于学堂内次第抽二人作训导,一人为先生,一人为副。其纸墨笔砚,并出宅库收买应付者。”

家法明白指出,书屋设在住宅之西,书堂设在住宅之东左二十里东佳山下的东佳庄,称“东佳书堂”(后称“东佳书院”)。书屋系蒙馆,也叫“蒙学”。每年正月开学,冬月散学。儿童七岁入学,十五岁出学,有能者令入东佳书堂继续深造。东佳书堂要求高。弟侄子姓有赋性聪敏者令修学,稍有成就者应举。于书生中立一人掌书籍,出入须令照管,不得遗失。这些使义门陈氏家族成为“耕读之家”具备了优越的条件,也为“耕读传家”奠定了扎实的基础。嗣后,在续修家法家规中,对教育的内容与要求又有新的规定,如”推广家法十五条”中规定:男司耕读,女司纺织。子孙于蒙养时,先当择师,稍长令从名师习圣贤书,教给礼义,不可读杂学及学习滑词讼之事,以乖行谊心术;亦不可学诬罔谣邪之说。如果资性刚敏,人物清醇者,严教举止,期正道以取青紫。中人以下,亦教之知理明义,使其去其凶狠骄惰之习,以承家教。

迨至清代义门陈氏家族又重申“耕读传家”的重要性,雍正癸卯

年(1723),九江义门陈氏在重修宗谱家规中,专门立了“尚耕读”一条,其文曰:士农列四民之中,而恒言则曰,不读则耕,良以耕读为生民之急务,而人之不可不从事也。苟人而不事此,则农为惰农,士为虚士,而遑问南宙之疆理,连篇之累牍。然则人家为父兄者,见子弟於六七岁时,务即延师教训,晨课夕考,勤加督责。如果资或鲁钝难期圣贤之业,即於十三四岁时出学门,懂以耕获之务,不惮辛劳,家室盈丰。

在我国古代教育中,唐朝末年书院初创时期,仅有义门陈氏的东佳书屋和书堂,才具有由”启蒙”至”应举”这样完备的体制,而且又拥有大量的藏书,其家族又以义聚而著称。因此,大江南北(相当于当今赣北、鄂东、皖西等广大地域)的众多学子和贤儒无不蜂拥而至东佳。于是,陈氏书屋又“对外开放”,以待四方学者。还笃之以义,作养“有益之士”的“肄业者”,从而以资助其善,“伏腊皆资焉”。

义门陈氏“耕读传家”当年的盛况,北宋宰相吕端于端拱元年

(988),游览东佳书堂时,曾赋诗《赞义门》一首: “八百头牛耕日月,三千灯火读文章;永清潭底观鱼变,东佳冈上听莺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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